滕州二中新校
校长、家长陪餐制度
为了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安全,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,保障师生就餐安全,结合学校实际,根据《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》特制定校长、家长陪餐制度。
一、学校实行校长、家长陪餐制,每日由学校值班校长带队按时陪餐。
二、陪餐校长要熟悉每餐的食谱,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、饭菜留样等管理制度。
三、每次就餐前,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领餐,首先检査食品卫生、质量,检査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,所尝食品必须与学生食品完全一样,确定无任何问题方可让师生食用。
四、陪餐校长、家长适时向师生询问食堂饭菜质量及工作人员服务情况,并做详细记录,发现问题及时与食堂管理人员反馈,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。
五、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陪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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